于都上犹列为省级园林县城

      
 
          2010-4-19 9:42:11  江西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
         赣州市于都、上犹被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正式命名为“江西省园林县城”。
  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选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基本指标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10平方米以上和9平方米以上。园林城市、县城须已建(县城含在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应分别达80%以上和65%以上;已建(县城含在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分别达85%以上和80%以上。城市(县城)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和环境污染事件。对已命名“江西省园林城市”的城市(县城),我省将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方式以专家测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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