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开展第三批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

      
2010-4-9 15:08:42福建旅游之窗
        日前,泰宁创建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要求创建工作贵在坚持、贵在**、贵在虚实结合,要做到四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按照责任分工,抓好重点,明确方向,力争举全力争创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二是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效果。三是进一步改善接待环境。加强景区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景区整体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构筑创建工作的载体。创建要同文明**共建片区活动结合起来,同创建平安景区结合起来,同创建百里旅游**路带结合起来,着力在**载体、提高效果上取得实效。
       泰宁县创建第三批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于2009年正式启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旅游管委会主任郑剑波为组长,由旅游管委会、宣传部、文明办、城建局、交通局、景区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创建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实施方案》。
        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共同组织,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风景名胜资源规范化管理、保护和永续利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和促进和谐文明建设。截止目前,国内已有26个国内文明风景旅游区,我省已有厦门和武夷山2家。(邱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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